女子12年未休年假去职索赔14万 法院:仲裁时效为一年,公司支出1万
9月18日据湖南高院,女年年假年2009年,未休万法小谢入职某房产公司因无故调岗等原因,去职其被迫去职 。索赔司支小谢以为 ,院仲入职十多少年来她不享受年休假 ,裁时出万公司应支出未休年假的女年年假年抵偿 。2021年 ,未休万法小谢向公司恳求劳动仲裁,去职对于服从不屈又诉至法院,索赔司支要求房产公司支出其2009年至2021年共12年未休年假人为14.6万元。院仲法院以为,裁时出万仲裁时效为一年,女年年假年故2009年至2019年的未休万法未休年假人为已经逾越时效